栖霞招商政策
财税金融扶持。争取上级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税费政策优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实施减税降费。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项目储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频谱科技型中小“科信贷”“成果贷”政策,促进数字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激发创新活力。争取上级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省级以上数字经济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数字经济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奖补。(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培育市场主体。引进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发挥行业带动引领作用。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为导向,组建国有大数据发展集团,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